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4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各融资担保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18〕200号),对担保(再担保)机构实施绩效评价奖励,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拓展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予以印发,遵照执行。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9年7月1日               

 

 

 

 

 

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中小微企业服务能力(40分)

1中小微企业支持度(30分)

(1)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户数(10分):按当年中小微企业担保户数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10-1分。

(2)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额(10分):按当年中小微企业新增年化担保额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10-1分。

(3)担保规模分布(8分):当年单笔1000万元(含)以下占比大于等于年化担保额的90%,加8分;单笔1000万元(含)以下占比大于等于年化担保额的70%,加5分;单笔1000万元(含)以下大于等于年化担保额的50%,加2分;占比50%以下不加分。

(4)中长期担保(2分):按当年新增1年期以上担保笔数与当年全部新增担保笔数占比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2-0.2分。

2政策贯彻度(10分)

(1)担保费率(5分):按当年融资性年化担保费率从低到高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5-0.5分。

(2)担保收入(5分):按当年担保费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5-0.5分。

二、可持续发展能力(25分)

1代偿能力(10分)

(1)净资产规模(5分):从高到低,取前10名,依次加5-0.5分。

(2)拨备覆盖率(5分):从高到低,取前10名,依次加5-0.5分。

2运营能力(15分)

(1)放大倍数(4分):按当年担保业务放大倍数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4-0.4分。

(2)合作银行数(2分):按现有合作银行数量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2-0.2分。

(3)新增担保额(4分):按当年新增年化担保额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4-0.4分。

(4)新增担保户数(5分):按当年新增客户数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5-0.5分。

三、内部机制(15分)

1风险控制(10分)

(1)担保代偿率(5分):按当年代偿率从低到高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5-0.5分。

(2)代偿回收率(5分):按当年代偿回收率从高到低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5-0.5分。

2人才队伍(5分)

(1)人才结构(3分):法人、高管从事相关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并且本科以上人员占比90%以上,加3分;不满足上述条件不加分。

(2)人才培训(2分):按当年培训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从高到低排名,取前10名,依次加2-0.2分。

四、行业管理(10分)

1信息报送情况(5分)。全面、完整、及时、准确得5分;由于工作疏忽导致信息填报有误,影响全省进度的,酌情扣减。

2行业协作情况(5分)。积极参与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平台建设及服务活动;主管部门根据日常工作情况,给予评分。

五、社会贡献(10分)

1信用等级(3分):经人行西安分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信用等级为AA 以上得3分;AA得2.5分;AA-得2分;A 得1.5分;A得1分;A-得0.5分;以下不得分。评级结果须在有效期内(2017、2018年),过期评级结果视作未评级。

2获得表彰情况(7分)

(1)获得表彰(3分):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表彰的,分别得3分、2分、1分,最高不超过3分。

(2)典型案例(4分):在“支农支小”中有突出贡献,并提供典型服务案例材料,最高不超过4分。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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