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8

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工信主管部门,韩城市工信局,中国中小企业陕西网,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9〕8号)要求,现就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接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举办2019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

  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10日,全省中小企业可登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sme.miit.gov.cn)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www.ncss.cn)共设的百日招聘活动专栏,也可登陆百日招聘活动专栏链接的中小企业陕西省网(www.smeshx.gov.cn),免费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和毕业生求职信息。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在本级门户网站上设置链接(图片在上述网站活动专栏下载);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招聘活动宣传力度;鼓励各类媒体、服务平台、创业创新基地、高校、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和配合,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宣传服务。积极组织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创业就业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二、整合资源开展创业服务工作

  各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与高校的协调,围绕政策服务、创业服务、融资服务、培训服务等方面,整合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资源,依托各类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窗口,充分利用好各类创业资源,开展岗前培训及学生实习活动,举办创业大赛等活动,并做好创业就业宣传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和创业者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三、组织企业开展各类对接活动

  要开展各类对接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与中小企业成功对接,有条件的市(区)工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院校分布、高校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意向等情况,组织中小企业走进校园,举办校园现场招聘活动。要鼓励工业园区、县域工业集中区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通过网络、现场、入校等线上线下不同的招聘形式,与高校毕业生实现顺利对接,使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加深了解,提高学生就业率。

  四、做好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各市(区)工信部门要明确对接活动相关工作责任,形成工作推进机制;严格履行招聘信息采集和发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信息,确保有序开展对接活动。为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积极参与企业有融资需求、且符合信贷条件的,给予办理“陕西省重点中小企业助保贷”融资服务。各市(区)工信部门接到通知后,将组织本次招聘活动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科室、电话(办公室、手机)、传真等信息及时发至电子邮箱:602457409@qq.com或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王秀荣 陈 麟

  电 话:029-87368273 87375871

  手 机:15991805539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5日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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