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法固然从实质下去说是工人阶层向导的全体人民意志的表现,是人民本人手中的东西和武器,并且,在订定进程中,立法者也只管即便留意到使执法浅显易懂。但是任何百姓要真正能做到知法懂法,也照旧要颠末较永劫间的高兴学习。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立任务的不时深化,国度公布的执法的数目越来越多,人们不是十拿九稳就能掌握的,并且执法条文里边包括的天然迷信等方面的知识也比拟丰厚,因而给学法者了解方面也带来了肯定困难。因而,人们要更好地做到知法、懂法,就非得尽能够地掌握执法里所包容的丰厚的迷信知识,弄明确有关的术语、词汇的根本意思不行,而要做到这一点,没有另外途径,只要破费肯定的工夫和精神去仔细学习。
别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时健全和美满,执法影响社会的广度和深度都在开展,“用法”成了人们的急迫需求。但是,理想生存中,很多人需求用执法来维护本人的时分,却不晓得用法,不会用法,执法认识相称淡漠。次要缘由是他们还不知法、不懂法,或知法未几,懂法不深。处理这个成绩的方法只要一条,那便是积极呼应党和当局的召唤,仔细学习执法知识,逐渐做到知法、懂法,而且学会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