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韩城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财政局:
全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项目申报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各地反映的问题,为进一步确保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进度
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19年11月5日前将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2019年11月25日报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含)至1000万元以下项目评审结果,提出具体项目奖励支持额度建议。
二、项目支持重点
省级技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产业链整合和配套发展,推动技术装备更新和升级改造,推动其他非工业行业技术和设备类改造提升,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虽然涵盖一、二、三次产业,但应支持生产性制造类企业、农产品深加工类企业、生产性服务类企业为重点。
三、项目支持范围
项目支持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以提升生产工艺、扩大生产及节能环保等而购置关键、核心、成套等主要设备为主,购置的辅属设备或技术水平没有明显提升的设备从低安排补助奖励;购置一般性生产资料不作为技术改造支持范围。
四、关于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内容
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内容应按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9年版)》和《陕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进行审核,以强化专项资金政策导向。
五、严格项目完成进度申核
项目完成进度50%为最低比例,比例计算主要依据发票金额和可研报告投资额度,对已完成或接近完成的技改项目将优先予以支持。防止将未达进度、不够条件的项目申报上来。
六、加强项目的审核管理
各市(区)、县工信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和申报资料真实性的审核,引入第三方机构或采取有效方式对购置发票和贷款合同逐笔核查,并组成专家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对企业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予以严肃追究。
七、加强项目的绩效管理
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管理总结和绩效自评工作,于2020年2月底前将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报送省工信厅。
八、关于补充开据设备购置票据的情况
对项目实施期内已发生实际设备购置行为而未及时开具票据,并符合其它申报条件的企业,允许补开票据的时间截止到申报日期截止前,补开票据的企业,需提供专项报告等项目进度佐证材料。
在项目立项报告有效期内分期实施的项目,申报支持的内容以2018年1月1日以后购置票据为准。
九、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申报问题
项目已完成中试或已投产的项目,以研发或中试阶段核心设备投资主体为申报单位。该类项目填报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时,项目基本情况栏中不符合该类项目内容可不填写,但应提供项目立项报告、项目成果鉴定报告、总体及阶段性验收报告,以及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成效报告等。
十、关于申报主体问题
项目申报主体应为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法人企业。
十一、加强专项资金项目资料管理
项目申报资料应妥善保管,同时应做好相关文档的留存。
申报项目入库如遇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96702-3咨询技术人员。
附件:专项资金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专项资金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二)组织过程。
(三)分析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项目完成质量。
(3)项目实施进度。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