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我公司专注于为著作权人提供全过程的登记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第一阶段:作品梳理工作
主要目的:将您截止至今的所有创作完成的作品进行分类整体,以供整体分析。
第二阶段:作品登记必要性分析工作
主要目的:明确需要登记的作品,制定登记工作的具体计划
第三阶段:申请材料搜集整理工作
主要目的:依据具体要求,指导您对登记必须的材料进行准确、完整、充分、有效地收集整理。
(1)作品样品:电子介质必须提交光盘、纸质介质A4打印纸,建议至少提供2份,以便登记成功后为您留存一份作品鉴别样本;
(2)作品说明书:包含创作目的(为何创作该作品的说明)、创作过程(该作品从无到有的具体创作过程,包括如何构思、创作时间、创作中采用了哪些工具或者电脑软件等具体创作过程的说明),以及独创性说明(该作品系独立创作完成,不存在抄袭、复制他人作品的情形);
(3)权属证明材料:视情况进行准备,非必要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四阶段:申请材料的规范化与递交申请
主要服务内容:基于登记要求,我方对所有申请材料按进行规范化整理,填写登记申请表,进行签章并及时提交申请,同时负责登记审查过程中各类问题的处理,并负责登记证书的接收与送达。其中:普通登记时限为60个工作日,加急登记可选择1-35个工作日不等。
二、服务成果:
1、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2、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确认的作品样本。
3、通过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必要的证据材料,能够形成完善的权利归属证据链,在遭遇侵权行为或发生权属纠纷时,进行强有力的保护。
如:
一般网络侵权行为:提供对应作品的登记证书、作品样本至相关网络平台,如对方无法提供反证,即可对作品的权利归属进行初步证明;
较严重的侵权行为:双方交涉过程中,可提供对应作品的登记证书、作品权利归属证明的原始证据材料等,以公函形式告知对方,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仲裁或诉讼:最高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证据,故在该过程中,通过提供对应作品的登记证书、作品样本、作品创作过程、创作完成及权利归属证明的原始证据材料等,能够最大限度对权属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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